說明:
一、順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所定略以:「為持續提升教學品質及學生學習成效,形塑同儕共學之教學文化,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教師及校長公開授課,並進行專業回饋。」教育部業於 106學年度將原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轉型為「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原計畫之「初、進階評鑑人員」改為「初、進階專業回饋人員」。
二、為利新課綱實施後,校內具備足夠之專業回饋人才,教務處歡迎教師踴躍參與「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之專業人員培訓。
三、各項專業人員培訓認證一覽表,請參閱附件。請有意願參與之教師夥伴,於6 月 23 日(五)中午 12:00 前擲交調查表,俾利彙整後向教育局提出申辦需求。(調查表已發放至各位教師夥伴桌上)
美國總統林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