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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辦理本( 103)年度第 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由本室建置同仁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辦資料(如附件),請各單位同仁確實核對清冊,若有變更或新增請以紅筆修正於備註欄位,並於 103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下班前送人事室彙辦。
- 有關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相關規定如次:
- 收費單據:國中、國小無須繳驗,公私立高中(職)以上需繳驗收費單據,如係繳交影本應由申請人書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以示負責。又轉帳繳費者,應併附原繳費通知單。
- 戶口名簿:於本機關第一次申請時,須繳驗戶口名簿以確認親子關係,爾後除申請人之親子關係變更外,無須繳驗。
- 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其子女教育補助應自行協調由一方申領,不得重覆申請。
- 子女以未婚且無職業需仰賴申請人扶養者為限,公教人員申請子女教育補助時,其未婚子女如繼續從事經常性工作(包括寒暑假短期打工),且自註冊之日起,溯前推算 6個月之每月工作平均所得(指子女工作依所得稅法應申報之所得總額)超過勞工基本工資者(目前為 19,273元)者,以有職業論,不得申請補助。
- 申請人應本崇法務實及誠信原則覈實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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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佳句
I'm a slow walker, but I never walk backwards.
我走的很慢,但我從來不會後退。
我走的很慢,但我從來不會後退。
美國總統林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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