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5991420#[分機] (06) 5012297
帳號 密碼
  • slider image 619
  • slider image 620
:::
人事主任 孫苡甄 - 人事會計 | 2022-08-29 | 點閱數: 80

說明:
一、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 15 條規定:「(第 1 項)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第 3 項)公務員依法令兼任前 2 項公職或業務者,應經服務機關(構)同意;機關(構)首長應經上級機關(構)同意。……」依上開規定之立法說明,所稱「公職」,依司法院釋字第 42 號解釋,係指各級民意代表、中央與地方機關之公務員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務者。

二、茲以各機關(構)基於任務編組或臨時性需要所設置之職務大多為因應階段性任務、臨時性需要,或為諮詢、研究等目的而設置,依服務法第 15 條立法意旨觀之,該等職務尚非服務法第 15 條第 1 項所欲規範之範圍,爰作成旨揭本部 111 年 8 月 19 日令釋以為補充規範。又對於公務員擬兼任之職務,是否屬任務編組或臨時性需要所設置,宜由設置該職務之權責機關(構)加以認定。

 

(臺南市政府 111 年 8 月 26 日府人考字第 1111096100 號函)

名人佳句 名人佳句

The birds wishes it were a cloud ; the clouds wishes it were a bird.

鳥兒希望成為一朵白雲,白雲卻希望成為一隻飛鳥。

泰戈爾

:::

快速連結

[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