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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訪客 - 公告宣導 | 2019-10-16 | 點閱數: 299

108 年公務、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108 年交通事業郵政、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即將舉行,本考試適用 108 年 9 月 9 日修正之試場規則,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考選部 108 年 10 月 7 日選高三字第 1081400502 號書函辦
理。
二、旨揭考試預定於 108 年 11 月 2 日(星期六)至 3 日(星期日)在臺
北、臺中及高雄等 3 考區同時舉行筆試。簡任升官等考試僅
設臺北考區,並於 11 月 4 日(星期一)舉行口試。
三、試場規則修正相關重點說明如下:
(一)身分查驗制度:
1、應考人應持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具有照片足資證明身
分之全民健康保險卡、駕駛執照應試。漏未持身分證
件或所持身分證件有疑義者,得出具切結書並接受拍照存證後先行入場應試,但至遲應於該次考試應試結
束前,持有效身分證件正本由監場人員驗明身分。違
者,不予計分。
2、交通事業郵政、公路人員升資考試士級晉佐級業務類
考試考試類科全列考測驗題,監場人員於第一節考試
開始後,進行應考人身分查驗時,將請應考人於到考
簽到表簽名。
(二)取消入場證制度:考選部於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
提供與入場證資訊相同之考試通知書,請應考人自行下
載,並依考試通知書所載之日期與時間,於指定之試場
應試。考試通知書非應試必要文件,試務中心不辦理補
發。應考人欲攜帶考試通知書入場應試者,應以空白紙
張列印。其正、反面均不得錄存任何文字、圖畫、符碼
或記號,違者以作弊論處。
(三)每節考試開始 15 分鐘內得入場應試:應考人至遲應於每
節考試開始後 15 分鐘內入場應試,逾時不得入場;考試
開始後 45 分鐘內,不得離場。
(四)考試時,應考人不得隨身攜帶、配戴或使用行動電話、
電子穿戴式裝置(例如:小米手環、 Apple Watch 、
Google Glass……等)或其他具有資訊傳輸、感應、拍
攝或記錄功能之器具、設備,並不得置放於試場座位四
周。其關機者亦同。
(五)考試期間違反試場規則第 15 條至第 20 條之情形,將分別
予以扣考、扣分或不予計分之處分,同時觸犯刑事法律
者,將依法告發。為維護應考人權益,請先詳閱試場規則。
四、本考試之考試通知書預定自 108 年 10 月 18 日起於國家考試網
路報名資訊系統(網址:https://register.moex.gov.
tw )之「考試通知書下載」項目開放下載。如有申請到考
證明之需要,請自行列印考試通知書,並於考試最後一節
開始前交請監場人員簽發。如未及申請,請於考試結束後
下載列印考試通知書並備妥回郵信封郵寄至考選部高普考
試司第三科申請,惠請轉知貴機關(單位)應考同仁。
五、試場規則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
moex.gov.tw )之「考選法規/典試、監試、考試通用法
規」項下查詢。

名人佳句 名人佳句

Life is either a daring adventure,or nothing.

生命不是勇於冒險,就是荒廢生命。

海倫凱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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