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機條碼具自動對獎、中獎主動通知及獎金自動匯入之功能,並可使用於所有開立電子發票證明聯的店家及網路購物平台,結帳時只要出示紙本手機條碼或智慧型手機內的手機條碼予店家掃描,消費者可使用智慧型手機內之雲端發票 APP 軟體查詢發票明細。
二、自 104 年 1 至 2 月月期起,為鼓勵消費者多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不列印紙本電子發票,財政部每期增開 10 組 100 萬元、 5000 組 2000 元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項,歡迎同仁踴躍申辦,請逕至人事室填列相關資料,統一送財政部辦理。
三、如有電子發票相關問題,請逕洽新化稽徵所承辦人:王素貞(06-5978211#317)
牛頓